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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五批)的情况通报
发布:2018-07-02 10:08:28 来源:贵港市港南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  编审:gnqhbj  浏览量:4 

贵港电视台、贵港日报通稿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五批)的情况通报

 

2018年6月22日,我市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五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93号),要求查处群众投诉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分别转办相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群众投诉“反映贵港市桂平市社步镇江头的造船厂附近有一垃圾填埋场,产生的黑色废水流到附近河流,污染河流水质,并且有强烈的异味产生,反映位于3km外仍能闻到异味。”的问题。

经调查,发现该填埋场出现渗滤液防治不到位,填埋场东面和北面坝体出现有裂缝情况,一些黑色渗滤液从裂缝向坝体地面渗漏出来,流向北面低洼地,在围墙外的沟渠里发现有少量的废液流动。未能及时修复损坏排水管的问题,发现管道破损9处、阀井破损4处、闸阀损坏3处、水管整段损坏2处,致使渗滤液处理尾水无法排至出水口,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6月23日,该垃圾填埋场已对渗滤液渗漏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关于群众投诉“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土寨村反映卢卫青养猪场(南广高铁旁)将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河道。”的问题。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卢卫青养猪场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永隆村土寨屯,养殖户为卢卫青,猪场存栏生猪50多头,属小型散养户。现场调查发现,该养猪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部分尿液经卢卫青本人菜地后,流进旁边水沟中。港北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卢卫青立即采取措施,对破损污水管网进行修复,重新设置化粪池和废水暂存池,干粪收集用做肥料,尿液收集经化粪池后暂存于废水暂存池,用于日常菜地浇灌,不得外排。卢卫清目前已按照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已更新排污管,重新设置化粪池,暂存池也正在修建当中。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三、关于威俊矿产有限公司(罗合村下来四公里处的桅颜小学对面不到一百米)及学校后面丽贤矿产有限公司,产生大量灰尘。运输过程中道路上掉落很多石渣。该两家采石公司有涉黑性质,威胁村民。”的问题。

经调查,平南县威俊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和平南镇曾世有碎石场均存在石料堆场未安装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厂区内料场没有实现雨污分流和硬化堆料场、边界均没有安装喷淋降尘设施,料场场地未硬化等问题;运输过程中道路上掉落很多石渣”问题部分属实。

截止2018年6月24日,未发现平南县威俊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和平南县平南镇曾世有碎石场有涉黑性质和威胁村

民的情况。故群众反映“采石公司有涉黑性质,威胁村民”此部分投诉不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平南县环保部门分别对做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建设初期雨水沉淀池;二是采取措施做好石料堆场防尘;三是对厂区道路硬化,完善厂区堆场防渗漏设施。同时,我市责成平南县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止运输车辆途中货物撒落,污染路面,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四、关于群众投诉“新塘镇大郑村二线船闸的居民临时安置点的排水沟未能将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出去,雨天时污水溢出。”的问题。

经调查,现场并未发现污水溢出情况。但在雨量较大的时候,的确存在部分地方污水溢出的情况,雨停后,排水沟又恢复正常排水。群众举报的内容为基本属实。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港南区政府重新改造排水点,对排水沟排水口段做扩大处理,定时清理排水沟内垃圾,保障排水沟排水流畅。

五、关于群众投诉“反映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辅道上有一个垃圾堆放点。港北区环卫工人倾倒垃圾到此,使得很多垃圾占用辅道堆放。当地城管部门答复此处为临时堆放点,但是多年来一直在此堆放,未另行选址堆放,产生恶臭和废水污染环境,影响城市景观及交通安全。”的问题。

经调查,现场未发现有垃圾堆放行为,未发现环卫工人倾倒垃圾现象。环卫工人将装满垃圾的收集车(非机动车)汇集于此,然后将收集的垃圾装车转运。工作过程中,产生异味,收集车上的污水流入市政管网,运输车辆占用辅道。举报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2018年6月23日,由贵港市港北区市政局向港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发的《关于撤销金港大道垃圾转运临时点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6月24日起,撤销金港大道东段垃圾转运临时点。

六、关于群众投诉“反映圣湖城小区北面和东面有十几家散养的小猪场,恶臭扰民。”的问题。

经调查,群众投诉举报的地点位于广汇圣湖城小区北面和东面,共有65家小型散养户,每户猪存栏量约为50-100头不等。这些小型散养猪场所在区域属于禁养区,均无相关合法手续。多数散养户未对猪粪、污水采取污染防治处理措施,对环境造成污染。港北区贵城街道办、港城街道办工作人员已下发限期搬迁通知书,责令散养户尽快搬离禁养区。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七、关于群众投诉“桂平市生产页岩砖的近百家红砖厂均没有建厂合法手续,没有建设用地批文,均没有办理占用林地许可手续,有的砖厂甚至是建在林地上,毁林开采页岩矿。其中桂平市红砖厂、桂平市烨昌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东成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曾健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清石页岩砖厂、桂平长岗岭品仲页岩砖厂、桂平宏兴红砖厂、桂平市长安春晖页岩砖厂、桂平安顺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骏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安隆兴页岩砖厂、桂平市长发页岩砖厂、桂平市鸿胜页岩砖厂、桂平市社步镇兴业页岩砖厂等多家砖厂均没有合法建设用地手续;有的砖厂非法占地超过100亩,如桂平市红砖厂。目前,桂平市西山镇西长村、长安村福山村及社步镇杨溪村、清石村的林地遭到严重破坏,有的被剥夷为平地,有的已挖成人工湖,生态破坏严重。”的问题。

经调查,桂平市辖区现有砖厂58家,均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有12家办理有矿产开采证,有46家办理项目备案手续,涉及使用林地的未办理有征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有12家砖厂,均立案查处,已办结,砖厂均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西山镇长安村、西长村、福山村、社步镇清石村存在非法页岩取土点,社步镇杨溪村不存在页岩取土点。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桂平市国土局加强开展矿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西山镇、社步镇一带山岭悬挂打击矿产违法行为的宣传标语10多条。对于没有合法用矿手续的取土点,桂平市国土局进行了整治打击行动,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留置送达)并责令停工,扣押取土设备,驱散取土人员。经整治打击后现在没有发现新的非法取土点。桂平市辖区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砖厂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停产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有的砖厂在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擅自自行发电生产的违法行为发生。

八、关于群众投诉“来信反映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大村村委邓村屯的廖德晓擅自毁坏砍伐该屯的生态山岭的林木,已用钩机开挖了盘山道路1000米,并安排伐林人员安营扎寨,正进行大规模砍伐山林,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经核查,本次举报问题与第十四批受理编号X450000201806200009投诉件内容一致,与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70065的投诉件、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80070的投诉件内容大致相同,为重复投诉件。群众举报的松树林归属大村邓村屯第三生产队。为更新林地,大村邓村屯3队廖德晓申请采伐的林地,并更新林种,承诺不种植桉树。港南区林业局依照《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审批发放采伐许可证的林木。目前已修路、伐木工人安营扎寨准备进行伐木,属正常伐木手段。

廖德晓(第3队人)曾与覃继华(第1队人)争夺该片松林的承包采伐权,结果是廖德晓争得承包采伐权。而在贵港市图书馆工作的廖鸿仁(第1队人)在村里的家中建有游泳池、金鱼池,用水是引自第3生产队村民山沟的饮用泉水,且放的是长流水,3队群众对廖鸿仁引水很有意见,与廖鸿仁一直有矛盾。覃继华因争夺不下采伐权不服而产生报复心理,于是覃继华与廖鸿仁商量之下,以覃继华的名义重重复复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下一步,港南区政府将按照该片林地的采伐更新设计书严格监督该片松树林的采伐作业状况,确保该伐区采伐人遵守《瓦塘镇大村邓村屯山岭马尾松林采伐更新承诺书》的承诺条款。

九、群众投诉“平南县安怀镇往官村的一条河面附近建有近百栋房屋,但住户未建设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流。望督察组到现场调查并彻底督促拆除,还社会一个优美清洁的环境。”的问题。

经调查,旺官河是一条穿过旺官圩的小河,水面宽约5米,河床宽约8米。在河面跨河悬空建设水泥混凝土结构楼房共57户,其中43户未建化粪池,生活污水均用排污管直排旺官河;14户建有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排到旺官河旁的水坑。旺官圩全圩住户中有60户(其中包括悬河而建的43户)未建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排旺官河,余下大部分住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地埋排污管道或暗沟排入旺官河。安怀镇三中、旺官小学及农村信用社建有化粪池,但学校洗澡区、洗衣区生活污水没有纳入化粪池,汇聚到小沟渠后排放旺官河。农贸市场无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排旺官河。群众反映“平南县安怀镇往官村的一条河面附近建有近百栋房屋,但住户未建设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流。”问题基本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平南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尽快解决该圩镇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由安怀镇政府会同平南县环保部门牵头,市政、国土、住建等部门配合,规划建设旺官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月23日,平南县环保局委托有资质污水处理建设机构现场勘测,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预算方案。

内容来源:贵港市迎检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