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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2018-06-25 15:33:51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30 

港南政发〔2018〕5号

 

 

 

 

港南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全面深化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全面深化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 7日

关于全面深化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贵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深化推进全员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凝聚全区招商引资合力,提高招商引资成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计划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8个,投资额60亿元。

(二)2015年签约项目开工率达80%以上;2016年签约项目开工率达70%以上;2017年签约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2018年新签约亿元项目开工7个。

(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0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8300万美元。

(四)策划包装项目30个以上。

二、主要行动

(一)产业小分队招商行动。

全区成立7个招商小分队,落实相关目标任务。

1、重大项目招商谈判小分队

(1)责任领导:俸振江、韦长安;

(2)第一责任单位:招商局;

(3)联合责任单位: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法制办、区工业园管委等相关部门;

(4)重点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洽谈服务、合同的起草与审核工作;与市对应部门及市政府的沟通协调项目有关工作。

2、项目推进服务小分队

(1)责任领导:梁民伟、卢鸿;

(2)第一责任单位:区工业园;

(3)联合责任单位:发改局、建设局、经贸局、环保局、征拆办、国土分局、政务办;

(4)重点工作:跟踪、服务已签约项目,协调项目落地事项,每月向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项目落地进展情况。

3、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小分队

(1)责任领导:俸振江、陆雨;

(2)第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联合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工商联;

(4)重点招商领域:交通运输设备、包装机械、工业设备等机械制造、五金加工、家用电器、IT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金融保险、入驻标准厂房等领域。

4、纺织和羽绒产业招商小分队

(1)责任领导:马明、谢小敏;

(2)第一责任单位:区经贸局;

(3)联合责任单位:区市政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国税局;

(4)重点招商领域:纺织服装、鞋帽业、羽绒、水洗羽绒、寝具、入驻标准厂房等领域。

5、现代农业、旅游物流产业招商小分队

(1)责任领导:朱健、卓天高;

(2)第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3)联合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文体局、区农机局、区粮食局、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4)重点招商领域:农业种植业、水产畜牧养殖业、观光农业、肉禽加工、粮油加工、果蔬加工贸易、港口物流、仓储物流、产品分装配送、中药材料加工等领域。

6、大健康产业、新材料招商小分队

(1)责任领导:梁民伟、卢鸿;

(2)第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联合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民政局;

(4)重点招商领域:节能环保、生物制药、休闲养生、生态旅游等领域。

7、木业深加工招商小分队

(1)责任领导:韦长安、张斌;

(2)第一责任单位:林业局;

(3)联合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工商分局、区建设局

(4)重点招商领域:木材深加工、高端家私生产、教具用品生产、竹木芒编产业、纸制品生产等领域。

各招商小分队要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各招商小分队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该招商小分队队长。各招商小分队联合责任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担任该招商小分队成员。各招商小分队办公室设在第一责任单位。二是各招商小分队原则上每次外出招商拜访企业不少于6家,提供有意向投资港南的招商线索不少于3条。三是各招商小分队每月28日前向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本月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汇报内容包括有价值的经济发展动态、投资导向及项目信息(工作情况汇报中要写清拜访客商姓名、单位、地址、职务和联系方式以及企业的经营范围、投资意向等),并提出对接工作意见。四是各招商小分队负责对引进项目实行全程帮办服务。

    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招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招商小分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二)各镇(街道办)招商小分队。责任领导为挂点该镇(街道办)的处级领导,负责各领域招商。

(三)部门招商行动。

继续开展全员招商大行动,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统筹行业、产业发展的工作优势、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要形成百船齐发、百舸争流的全员招商氛围。区直各单位要积极寻找项目信息,主动“走出去、请进来”,搭建招商平台,推动招商引资持续发展,形成行业招商的整体合力。

(四)社会化招商大行动。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探索社会化的方法,采取委托招商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招商活动。面向自然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探索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新举措,鼓励、动员和汇集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到招商引资的实践中,为招商引资创新发展探索新路。

三、措施保障

(一)落实工作目标任务。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招商小分队、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明。详见附件:招商小分队工作任务(见附表一)、各镇(办)招商任务(见附表二)、区直部门招商任务(见附表三)。

(二)组织保障。

为全面深化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招商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招商工作的领导职能。成立全区招商引资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曾健清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俸振江、区人大副主任韦长安、区政协副主席卓天高担任。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帮办中心和考核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局,负责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招商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区政府统筹协调配备解决。强化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招商工作的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招商工作事宜。处级领导外出招商活动方案,由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并报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科级领导外出招商活动方案由区分管招商工作领导审批并报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区政府办公室、区招商局、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各镇、街道办负责)

(二)用地保障。

根据项目用地需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年拟定土地征收计划报区人民政府下达土地征收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用好已批的,清理未用的,盘活闲置的。各镇(街道办)加大征地拆迁力度,通过挖潜、清理、置换、征拆等办法,盘活全区的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国土部门拟订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案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核上报,优先安排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特别是对投资强度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点项目实行用地指标倾斜。(港南国土分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办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集中审批,深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规则意识和诚信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区发改局、区政务办、区经贸局、区工商分局等负责)

二是完善项目准入及服务机制。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制度及规范招商引资项目优化服务流程,增强项目布局的合理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提前排除一票否决因素,加快项目落地进程。(区经贸局、环保局、招商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务办等负责)

三是完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区与镇(街道办)、产业园的协调推进机制常态化建设。建立完善重点项目清单等相关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依托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机制,通过“绿色通道”和“一企一策”等服务举措,着力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分局、招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办等负责)

(四)落实督办机制。

各部门、各招商小分队、各镇、街道办等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好招商引资工作。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力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各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全区大督查“红黑榜”通报内容。区发改局要依托区项目建设管理系统,对重大投资项目加强督查督办,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预警、办结销号,形成项目签约、落地、投产、达效全程跟踪和服务体系,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投产。(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招商局、各镇、街道办负责)

(五)完善考核机制。

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指标在全市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建立完善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分类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招商引资的成效和质量,加大对项目规模质量、资金到位率、落地开工率的考核比重,重点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才引智”,加大重大项目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的考核权重,落实激励机制。(区招商局、财政局、绩效办负责)

各镇、街道办、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港南政发〔2018〕5号附件:2018年港南区招商目标任务一览表.xl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市驻港南各单位。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