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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2018-06-04 08:38:15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编审:gnqzfb  浏览量:24 

 

 

港南政办通〔2018〕13号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港南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8日

 

 

 

 

 

 


港南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

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20)精神,结合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工作和产业发展实际,为顺利完成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搬迁到港南区易地扶贫搬迁378户贫困户,要做到每户有帮扶产业、每户有资金保障,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除长期外出务工外)都有产业覆盖。通过扶持后续产业发展,让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获得可靠、稳定的收入来源,从根本上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安全感、归属感、获得感,真正做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实施内容

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工作主要采取创建特色产业园项目的形式,项目具体内容为:

1、产业发展模式:在桥圩镇何平村流转400多亩土地用于创建特色产业园,并将流转的土地按照户均 1 亩的标准划分给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同时,以特色产业园为依托,发展沃柑种植产业基地,通过特色产业园内的“党支部+村民合作社+产业基地+搬迁贫困户”的模式,带动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产业发展,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持续增产增收目标。

2、资金扶持模式:在资金扶持方面,通过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按照每亩每年产业扶持5000元的标准,连续扶持三年, 以入股的形式用于发展沃柑种植产业,投资产出的收益按一定比例分成给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以此增加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收入。同时,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到基地务工,增加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工资性收入。

3、项目效益分配:沃柑产业种植基地由桥圩镇何平村村民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产业基地销售产品所得纯收益提取60%左右作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收入(从取得收益开始连续享受三年),提取30%作为基地的后续产业发展资金,提取10%用于管理人员劳务费等其他支出。

三、职责分工

1、区产业专责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实施方案,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等方面工作。

2、桥圩镇政府负责土地流转、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基地实施及指导等方面工作。

3、区扶贫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基地项目材料审核和产业道路规划及实施方面的工作。

4、区农业局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基地的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基地投入资金筹措和资金监管方面的工作。

6、区移民搬迁专责小组负责提供和审核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相关数据材料等方面的工作。

7、区农机局负责组织农机整理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基地土地等方面工作。

8、区水利局负责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基地喷滴灌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

9、桥圩镇何平村党支部及村民合作社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经营管理。

10、港南国土部门负责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基地设施农用地审批。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专责小组的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2、明确工作责任。各专责小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分工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工作顺利实施。区产业专责小组要协调整合各项扶贫产业开发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工作;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项目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对项目的实施负总责,项目地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协调项目的实施,确保我区今年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工作顺利完成。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区财政应根据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工作的实际,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包括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部分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为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